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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微故事丨商标侵权引发企业纷争 法官调解促进正当竞争

时间: 2024-03-26 09:30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侵害商标权纠纷因其所涉案情专业性强、各方协商难度大的特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仅费时费钱还耗费心力,近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经过法官专业细心调解,终于使双方达成协议,定纷止争。

“怎么也没想到,我们依法获得商标许可,怎么就变成了商标侵权的被告?”湖北省湖北A保健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内,负责人正在发愁。

原来,江西某公司经权利人授权,获得“恒大”注册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通过经营使“恒大”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不久前,A公司通过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方式获得“恒大湾仔”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桶装水产品上使用“恒大湾仔”商标。江西某公司在市场上发现A公司生产销售的桶装水上标注“恒大湾仔”商标与“恒大”商标构成近似,认为A公司有攀附本公司商标的行为,在协商处理无果的情况下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万。

经一审法院审理,认定A公司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汉江中院法官调查发现,A公司并非“恒大湾仔”商标权利人,而是通过正当方式从权利人处获得该商标许可使用权。同时,该商标于近期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商标权利人已提起行政诉讼,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考虑到A公司是合法取得“恒大湾仔”注册商标许可使用权,且该商标权利人已针对该商标无效宣告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等待行政案件判决生效后再作出判决,时间拖得太长,会让双方纠纷不断,市场经营处于混乱状态,不利于企业经营。

为更好的保护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法官反复与双方沟通协调,从平衡双方利益出发,结合相关案例,评估诉讼成本,引导双方合理表达意愿,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恒大湾仔”注册商标行政诉讼判决生效前后,双方如何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做了约定,为未来企业经营合规指引方向,对辖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

案件调解不仅为此类纠纷寻找到一条高效便捷的化解路径,而且对于今后一段时间双方的经营行为进行合理规范。汉江中院将继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拓展多元解纷渠道,让各方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温度,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