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意识” 提升“四种能力”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要求全院干警从全市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大局出发,把执法办案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谐幸福潜江工作有机结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并贯穿于司法工作全过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树立起法院服务新形象。
二是强化团结意识,提升整体工作能力。要求党组成员之间、各部门之间,坚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大事多商量,小事要原谅,相互要体谅,共同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事、照章办事的工作氛围,保持干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强化实干意识,提升开拓创新能力。要求干警把心思集中在“真干事”上,把本领用在“多干事”上,自觉追求实干,积极投身实干,在实干中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折不扣地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实干中开拓创新,力争多出成绩,多出亮点,多出品牌,体现最大的人生价值。
四是强化标杆意识,提升表率示范能力。要求从党组成员到庭、局、室、队负责人,都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树立学习标杆,变枯燥乏味的说教为身体力行的感召,党组成员向党组书记看齐,庭、局、室、队主要负责人向分管院领导看齐,一般干警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看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用实际行动引领全院干警团结一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