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调解路,老马奋蹄再出发
——退休法官林发扬调解手记
人们常说,忙忙碌碌工作半辈子,退休也该休息休息了。
我经常遇到同事不解地问:“林法官,忙忙碌碌到退休,您怎么又上岗了?”
我捧着潜江市总工会颁发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纠纷首席调解员的烫金聘书,心里有几分激动,也有几分忐忑。
记得2025年10月的一天,我接到潜江市总工会转来的农民工小刘的求助。
2025 年 1 月,小刘入职一家公司,只因迟到半小时,被厂长口头辞退,且拒绝经济补偿。小刘不懂仲裁和诉讼流程,也没钱请律师,只能寄希望于法律援助。
了解基本案情后,我便拨通了该公司厂长的电话,进一步了解情况。
“小刘工作没有完成,和我说不想干了,我当时答复他下个月不用来上班了。” 厂长坚持认为小刘是自己主动要求辞职的,至于能否有赔偿,还需向总经理汇报。
次日,我主动联系公司总经理,从法律责任、企业声誉、仲裁及诉讼成本等多个角度,耐心开展普法释法工作。我从公司的角度明确指出,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以口头形式辞退员工的行为,已构成双重违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我也说明,小刘在知晓法律规定后,仍只主张 5000 元补偿金,若能协商解决,对双方都大有裨益。
经过深入浅出的讲解,总经理从完全拒绝赔偿到有所松动再到最后同意协商处理此事。
2025年10月22日凌晨,小刘给我发来微信,5000元补偿金已经到位,非常感谢法院和工会的调解;当日下午,公司的总经理也给我发来微信,说与劳动者的纠纷已经解决,对我的及时普法表示感谢。
这起仅用8天时间就迅速解决的劳动争议纠纷,让我更加明白:司法的温度,不在于案件的大小,而在于能否为每一位劳动者打通维权的“快速通道”,不能让劳动者的“诉权”变“诉累”。
【作者:林发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