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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坤:愿做法治道路上的铺路石

时间: 2021-12-13 15:14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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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坤,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湖北省仙桃市人,2004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毕业,在职法律硕士,现任汉江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

该同志于2004年8月进入汉江中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曾挂职于潜江市人民法院,任潜江市人民法院广华寺法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17年以来,他不忘初心,严于律己,尽职履责,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在民一庭、民二庭期间,审结建筑工程、买卖合同等各类案件近千余件,结案率均为100%,无一案件被发回或改判,每季度均有文书或案件被评为优秀;在刑一庭担任副庭长期间,主动多办案、办大案、办难案,如童某某等7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原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吴顺发案、原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他始终坚持修身养德、律己以严,时刻紧绷廉洁之弦。其于2011年6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3月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征文三等奖,2015年2月被评为汉江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3月获全省法院第二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2017年2月被评为汉江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2月被汉江中院记三等功,2020年2月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2021年1月被评为汉江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在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被推选为汉江中院机关“先进典型”。


愿做法治道路上的铺路石

讲述人:印坤       

今天能在这样一个场合下发言,我的心情比较复杂,有惶恐,有激动,更有感恩。惶恐的是自己平平凡凡做了一些本职工作,相比较我们这个大家庭中许多优秀的同事,我做的还远远不够;激动的是获得过一些荣誉,但像今天这样隆重的还是头一回;还有许许多多的感恩,感激领导、同事们对我的厚爱、支持和帮助,让我有这个机会向大家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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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简单介绍下我自己。我叫印坤,1983年9月出生, 2004年7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毕业后考入汉江中院,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民一庭、民二庭、审判监督庭、刑一庭工作,还曾挂职于潜江法院,任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副庭长,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刑一庭副庭长。

算起来,今年是我在汉江中院工作的第18个年头了。18年来,我一直在“司法为民”的第一战线,战斗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18年来,我始终胸怀法治理想,坚持““公正司法”,为我院的审判事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

工作以来,我先后被我院、省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获评先进个人;3次被评为办案标兵;撰写多篇裁判文书被评为优秀文书;承办的多起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精品案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

下面我从几个方面向大家汇报我的工作和思想,我汇报的题目是《愿做法治道路上的铺路石》。


持之以恒学习一刻不停强本领

从“法制”到“法治”, 一字之别,体现了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和进步,也对我们法律人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前进道路上的问题、困难,归根结底都是自己能力不足,存在“本领恐慌”。克服“本领恐慌”的唯一法宝就是学习,向书本学、向老同志学、向先进学,还要向基层学。

2009年,为了让自己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我参加了在职研究生考试,并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录取。虽然不比全日制学习那么系统、那么充分,但边工作边学习、带着实践带着问题去学习,对我来说收获很大。经过三年的学习,我在法学理论、法律思维、法律素养等方面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并顺利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纸上得来终觉浅”,理论知识终究不是审判实务,而最好的实践基地就在基层。为了更好地丰富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弥补自己基层工作经验不足的短板,2013年,我向院党组提出申请,希望到基层法庭去锻炼。当院领导问我下派意愿时,我选择了到辖区基层法庭中,年收案数最高、案件类型最多、最复杂的潜江法院广华寺法庭挂职锻炼。

到广华寺法庭后,我接手的第一件案件,就让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庭工作的艰辛和困难。原告胡某与被告潜江市王场镇王场社区居民委员会、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胡某于2006年6月在广华寺法庭提起诉讼,但因被告宋某下落不明,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中止审理等诸多诉讼程序,而且还历经多位承办人,迟迟无法结案,已经成为积压多年的“骨头”案件。

原告胡某作为近70岁的耄耋老人,认为法院故意拖延办案,为此多次上访。到后来,如何平复胡某的情绪,已经成了与案件办理一样亟需处理的问题。我第一时间认真查阅了所有的卷宗材料,重新梳理了全部的证据及法律关系,在对案件情况有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我主动联系胡某并上门听取他的意见,了解他的想法和心结所在;又与胡某的委托代理人沟通,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

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我发现案件的症结点其实在于原告胡某诉讼思路不明,诉讼主体错误,但胡忠文因为案件积压对法官丧失了信任,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我又重新制定了工作方案,改变了工作思路,连续几天上门给胡某分析案情,释明法理,并告知其案件的出路。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胡某最终改变了观点,先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再变更诉讼主体重新起诉,最终这起历时八年多的“骨头”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在广华寺法庭下派期间,我审结、执行各类民商事一审案件196件,其中调解撤诉、执行和解131件,调撤率为66.83%。此外,还协助庭长进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示范法庭建设工作、年轻干警传帮带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等。我的工作得到潜江法院及江汉油田当地党委领导的好评。2014年8月,省法院《楚天法治》“基层采风”栏目组到广华寺法庭对我进行为期一天的全程跟踪拍摄,记录了一名基层法官忙碌而充实的生活。


真情司法为民,“案结事了”讲效果

我认为,案件审结并不是法官的目标,“案结事了”才是我们的事业。因此,我在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始终坚持调解先行,倡导“和为贵”、“退一步”,用法官的主动换取当事人的感动,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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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原告刘某与被告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刘某服刑期间,其妻子杨某因治病和孩子上学急需用钱将自家宅基地及三层楼房以刘某的名义卖给外乡人李某。刘某刑满后居无定所,遂以杨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房屋。诉讼期间,双方争议的房屋被列入仙桃市城中村改造范围,周围房屋均已陆续拆迁,但该房屋因涉及诉讼,无法拆迁,严重影响了城中村改造进程。双方矛盾也进一步激化,都曾赴省上访。

一审判决后,刘某、李某均提出了上诉,由我承办该案。因诉争房屋属于“小产权房”,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李某已经支付约定对价,并对房屋进行改造后居住至今;同时,因拆迁的缘故,房屋价值已经远超当时交易价格。

如果简单按照法律规定来裁判,案件好结,但纠纷难了。在厘清案情和涉及的法律关系后,我制定了以房屋拆迁补偿价值分配为对象的调解方案,并提出将沙咀村委会和拆迁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到案件调解的工作思路。通过协商,村委会和拆迁公司同意作为第三人参与调解。但调解刚一开始就碰了壁。涉案房屋按拆迁补偿方案,可以补偿330平方米的还建房和相应股金。对价值分配,双方意见差距过大,且均不愿意让步。

眼见调解陷入僵局,我开启了一次又一次的“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向刘某讲述当时其妻子卖房的实际情况,李某当年购房实际上是为刘家人解了燃眉之急;且李某购房后对房屋进行了改造装修,实际居住了多年,于情于理,李某都应该得到一定的补偿。另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小产权房”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考虑他的实际情况,可以为其争取适当的补偿。经过30余次的上门沟通,刘某和李某的思想逐渐发生变化,开始接受我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的差距也逐渐缩小。

在调解即将达成一致时,李某又提出了新的“心结”。他认为刘某是本地人,在村里都是亲戚和熟人,自己作为外来移民,担心受到村委会及村民的歧视、刁难,那样即便拿到一套还建房,自己也住不安心。针对李某的“心结”,我又先后三次和村委会、拆迁公司协商,要求在拆迁补偿中保障李代国的权益。村委会、拆迁公司均承诺在选择还建房户型、过渡安置费、物业管理费、水电开户费等方面,保障李某与其他拆迁户享受同等待遇。

至此,李某的“心结”才彻底解开,双方及案外人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不久,该房屋顺利拆迁,城中村改造工作也得以顺利进行。该案因处理效果良好,被评为“汉江法院首届十大精品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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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根据工作需要,我被安排到刑一庭工作。作为刑事审判新兵,如何准确执行刑事审判政策是我首先面临的问题。我始终坚持科学刑事审判理念,正确把握宽严适度,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比如上诉人何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一案,何某非法种植罂粟植物3000株以上,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因何水枝身体不好未能收监。宣判后,何某提出上诉,案件由我承办。我拿到案卷材料后不久,就收到当地群众近百人的联名上书,请求对何某从轻处罚。

群众为罪犯上书求情,这种古装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桥段,真实发生在了现实生活中。我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发现何某是文盲,当民警铲除罂粟时,她还无知地冲上去说“这是我种的东西,不要铲”,而且她说种植罂粟的原因就是为了治病。结合当地群众上书求情的情况,我认为有必要去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为此,我到当地进行了走访,同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基层派出所等进行了座谈。通过实地调查,我了解到何某一贯表现良好,勤劳本分,独自一人抚养二个孩子成人;其身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及周围神经病变、脑供血不足、高血压极高危、内风湿等多种疾病,种植罂粟确系治病之用。

我将相关情况向合议庭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何某年龄大,又系文盲,种植罂粟也确实是因为自己治病需要,纵观何某的社会危害性,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偏重,难以得到老百姓的认同,社会效果极差。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认定何某构成自首,对其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该意见被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采纳,二审最终予以改判。该案的处理,获得当地群众的好评,“三效”俱佳。


勇挑工作重担,主动担当有作为

严惩腐败,凸显担当。汉江中院作为湖北省审判厅级及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的定点中级法院,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一直是我们的“金字招牌”,其中刑一庭就承办了绝大多数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材料多,卷宗一般几十本乃至几百本;审理程序复杂,与省纪委、检察院沟通协调多;审理期限长,牵扯的精力常常是普通刑事案件的好多倍;法律适用疑难,职务犯罪的手法越来越隐蔽。这类案件比普通刑事案件心累得多。但我觉得,案件再难也得有人办,年轻人不上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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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我主审了包括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吴顺发受贿、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案,武汉市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受贿、徇私舞弊假释案,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原院长刘汉强受贿、滥用职权案,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新林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疑难复杂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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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冲锋在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作为工作专班成员,负责指导了潜江法院付某等31人涉黑案、仙桃法院崔某等11人涉黑案;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了涉黑涉恶案件10余件;我还主审了上诉人童某某等75人涉黑一案,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案件争议大,属于比较典型疑难复杂案件,且被告人家属情绪激动,群体上访信访一直不断。一审宣判后,童某某等50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的被告人未被羁押,有的被告人羁押期满被取保候审;致使其他在押的被告人情绪激动,被告人家属几乎天天到法院上访,案外因素进一步增大了案件审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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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本案情况,我制定了“因势利导、区别处置”的审理方案。一方面,加班加点认真翻阅审查全部200多本卷宗材料,在一审阅卷笔录的基础上,对案件所有的证据重新进行了梳理,另外形成了13万余字的阅卷笔录,对关键证据、重点问题进行了整理、标识。另一方面,针对各被告人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参与犯罪的程度等,认真听取他们的上诉意见,并分别进行释法明理、息诉罢访工作。最终,19人主动撤回了上诉。

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根据案件特点,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起诉指控的每一笔犯罪事实进行了分别审查认定,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准确归纳了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逐条逐项进行了评析,形成20万余字的审理报告。该案裁判文书先后多次修改,最终定稿的文书有500多页,30余万字。2021年5月,我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同心抗疫,有你有我。2020年的这场战疫,汉江中院主动请战,每名干警都将个人安危置后,为驻地平安值守,而我荣幸地成为你们抗疫风采的见证人。

根据组织安排,我领受的任务是对外沟通、对内协调、做好服务。在这十二字工作方针之下,我一天的工作往往早于大家开始,按组提前备好物资,目送你们出发,等候大家平安归来。根据社区需要提前排好干警卡口值班表,九个卡口每天两班倒,看起来不算繁琐,但却十分“考”人,如何搭配更合理,怎样更好地兼顾同事们的休息时间。这都需要细致、用心的观察、思考,并实时作出调整;同事遇有伤病等特殊情况时,我也会马上顶缺,到情况最复杂的卡口值守,对往来车辆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测量体温。

发放抗疫物资也是一门学问,从紧缺的防护服,到卷纸等日常用品,既要考虑到资源的紧缺,又要最大限度保障干警的安全和舒适,借此机会,我也小小体会了一把“巧妇”的无奈和艰难。各社区需要的信息汇兑、统一也由我负责,我总是第一时间耐心、细心地完成,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汉江中院这个大集体的荣誉和形象


坚持立身以正,不越雷池半步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司法办案,廉洁是根本。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坚持修身养德、律己以严,时刻紧绷廉洁之弦,恪守廉洁“命门”,坚持秉公办案,公正司法,树立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2012年,我在办理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中,原告是浙江省宁波市的一家房地产企业,被告是仙桃某公司。原告公司的老总担心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有地方保护主义,导致打不赢官司,遂请托了我舅伯出面,给我送来高档烟酒,希望我在案件审理时“帮一把”。面对提着烟酒的舅伯,我哭笑不得,跟舅伯说“你从事那么多年的公安工作,你知道我们的办案纪律”。哪知舅伯板起脸,把东西一扔,说“今天这事你必须得答应,要不然我老脸往哪放”,说完气呼呼地走了。我没办法,只好拉着舅妈提着烟酒去找舅伯,无奈地对他说:“您要是真的希望我好,就把烟酒退回去,案件该赢的输不了,该输的赢不了。您总不希望外甥我办错案被处分吧”。最终,我说服舅伯把东西退给了当事人。


结语

在法院工作的十八年,感恩于领导的关心和关怀,得益于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我从初出学校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法官。我始终认为,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组织的培养。我愿竭尽所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指导实践,做法治道路上的一颗小小的铺路石。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