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丨法护绿水青山 共绘生态美卷
——汉江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的日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近日,汉江两级法院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助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仙桃法院
8月14日至15日,仙桃法院联合仙桃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开展系列活动。

8月14日上午,仙桃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倩带领环资审判团队干警前往仙桃某公司开展环资案件判后“回头看”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与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一同实地核查了企业此前因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详细查看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资料,并与企业负责人深入座谈交流,详细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全流程落实到位,从源头守住生态红线。
8月15日上午,仙桃法院与仙桃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30余人走进华润电力(仙桃)有限公司,参观企业环保设施,了解企业在节能减排、绿色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

法院干警结合审判的真实案例,向企业员工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针对大家关心的环境纠纷解决途径、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等问题,耐心细致进行了解答,引导他们树牢环保意识,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潜江法院

8月14日,潜江法院携手共青团潜江市委,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潜江法院民一庭庭长李红详细介绍了法庭布局、法袍、法徽的精神寓意及法槌的使用规范,重点介绍了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执行四合一”的专业团队,以及"立案、证据交换、庭审、判决"全流程规范化操作体系。
来自青年之家的大学生志愿者们,在法官指导下完成了一场非法狩猎罪刑事案件的模拟庭审。
“今年全国生态日的主题是什么?""如何保护土壤和水源?"“牛奶盒属于什么类型的垃圾?”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围绕《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热点,开展快问快答。
期间,干警们发放了精心制作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宣传手册,并现场解答疑问。
天门法院
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天门法院携手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九真镇人民政府开展了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天门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九真镇党员干部、群众代表旁听庭审,更深刻体会到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意义。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陈军波结合案件细节展开法治宣讲。他生动解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与政策规定,从生态链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等角度,阐释案件背后关乎子孙后代的生态环保价值。

在天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天门法院工作人员热情地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法官耐心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同时向群众普及相关生态环境法律知识。
系列活动以鲜活案例为教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清法律边界,让“保护生态”从抽象理念转化为具体行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