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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多措并举提升刑事二审开庭率

时间: 2012-10-16 17:33

   

今年以来,汉江中院高度重视刑事二审案件的开庭审理,通过创新开庭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案件开庭率,刑事二审案件开庭率从2011年的33.4%,提升至今年的91.67%。使控、辩双方职能作用更充分地发挥,合议庭对案件案情更深入地了解,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更有效地保障,确保审判公开公正。

一是甄别案件,集中开庭。受理的刑事二审案件中,对于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被告人的上诉理由仅涉及量刑,或者虽然对事实证据提出异议,但该异议并不影响定罪的,刑二庭将同一时期的此类案件进行摸底、汇总,在案件所在地排期安排一天集中开庭审理,既方便检察人员出庭履行职务,也方便法警提押被告人,有效节约诉讼资源。

二是就地审判,提高效率。对只有一名被告人,且犯罪事实清楚,情节轻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或者过失犯罪案件,直接在被告人关押看守所临时审判庭开庭审判,方便被告人、辩护人及家属到庭,有效提高审判效率。

三是加强沟通,寻求配合。结合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召开关于确定开庭审理和不开庭审理刑事二审案件范围的座谈会,对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和不开庭审理的范围形成具体意见。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案件收结案情况,对阅卷时间统一协调,既确保刑事二审开庭工作的顺利进行,也确保了结案均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