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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法院强化四项措施 促进包挂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 2013-06-14 15:13

   

今年以来,潜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贴近企业、服务发展”的司法理念,努力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出实招,办实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树立助企理念。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院党组制定的“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执法尺度和政策界限,努力做到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审慎冻结企业账目,审慎查封、扣押企业财产,审慎着警服、开警车到企业办案,努力追求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实行联企制度。按照“一家企业、一名包挂领导、一个专班、一月进企办公一次、解决一批问题”的“五个一”的要求,对全市54家规模企业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包挂,包挂领导与一至两名法官组成服务企业专班,主动上门帮助包挂企业清理工作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到班子成员“人人有任务、个个有责任、件件抓落实”。

三是开展暖企行动。坚持为企业发展提供“绿色通道”和“直通车服务”,建立与企业的定点联系制度,指导企业依法解决困扰生产经营的各种涉法涉诉问题,帮助企业化解影响经营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引导企业及其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指导、协调企业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

四是落实惠企举措。在法院相关部门建立首访接待制度,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对于涉及包挂企业的案件,切实履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承诺;在包挂企业和企业集中区建立司法联络点,聘请执法监督员和企业联络员,努力为企业提供纠纷调解、案件受理、诉讼指导、法制教育一体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