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会议精神发动力抢契机 以科技强院为平台促发展
—汉江中院迅速传达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暨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下步工作
9月9日,汉江中院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9月4日至5日召开的会议文件等内容,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部署汉江两级法院科技法庭建设和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等工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水清分别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关于要求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和周强院长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的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同志关于要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深化改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努力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创新发展,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重要讲话;省法院院长李静同志对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深化司法品牌建设提出的五点具体要求和对下一阶段全省法院工作的六点要求等会议内容和精神。
听取汇报后,针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保障不打折扣的完成各项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中院党组研究认为,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是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担负着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审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以及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对于保障辖区社会安定团结、巩固基层政权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省法院《湖北法院人民法庭建设规划(2015-2017)》和李静院长关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汉江法院的实际工作情况,汉江中院党组决定,分别成立了汉江两级法院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同志分别担任组长,其他中院党组成员和辖区仙桃、潜江、天门法院院长任副组长,中院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负责人任组员,下设人民法庭建设规划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办公室。中院党组成员按照各自联系的基层法院,迅速走基层、下法庭,逐一调研了解所有法庭现状、建设规划和进度;各基层法院要迅速行动起来,将所辖法庭现状、基本建设及科技法庭的完成情况等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中院党组。中院党组按照会议精神,按照《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两级法院的科技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完成,定期通报检查验收建设结果,高标准、严要求的完成汉江辖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建立一个高效、稳定、可靠的基础设施环境,进一步推进汉江两级法院科技法庭和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