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中院五项举措促涉诉信访案件化解
近年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强化对新访、初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赴省进京访的化解,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目前,2011年以来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化解或息诉罢访,息诉率达100%。
平息初访。加大窗口建设力度,强化接访人员素质,制定详细的接访计划,将每天的接访任务落实到人,保证每名来访者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高效处理。对初访者,接访人员认真做好记录,摸清症结后通知具体承办案件的部门安排人员接访。接访过程中,强化法官的群众观念,避免空、假、套话,用最通俗的语言,为来访群众解决实际的困惑和问题。
化解重访。面对多次上访的来访者,接访法官保持耐心细致的态度,了解来访人是否有新的申诉理由。通过查阅之前的信访记录,综合判断来访者的来访意图,积极引导上访人通过正常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对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及时联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当地政府机关,多管齐下解决上访人的难处。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发动多方力量,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发放适当比例的经济救济,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促使当事人自愿息诉罢访。
减少越级访。针对省法院通报的越级访案件,该院进行重点排查,弄清涉诉信访案情后及时处理应对,避免矛盾上移。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强化基层劝返举措,实现包案到专人、到部门、到分管领导,并将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分配到院领导具体负责督办。对基层法院处理协调确实有困难的案件,经基层法院上报后,由中院组织复查,认为确有必要的,由中院安排专人带队,统筹协调。对部分涉诉信访案件,确有必要深入基层的,通过基层法院联合地方,取得地方政府部门支持后,带案下访,主动登门找病根,做工作,对症下药。
预防集体访。对大案、要案以及其他涉及面广、敏感性强、影响力大的案件,坚持预防优先原则,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从立案开始进行评估信访风险,组织专人做好信访预案,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必要时请院领导接访,化解矛盾。实行领导周带班制度,由周值班院领导统筹负责信访事件的安排调度。坚决杜绝移交风险、隐瞒风险行为,发现风险后不及时上报、化解,而且相互推诿的,一经发现将进行辖区通报批评,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杜绝进京访。在日常接访过程中,发现有进京上访苗头的上访人,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体制优势,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支持,及时调动各方力量做好安抚化解工作。在敏感时期,积极组织各部门座谈,听取上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基层组织的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后,建立专项档案,制作专门方案,合理安排可能进京访的上访人约期接谈,通过与“五项制度”的无缝对接,及时就地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