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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中院召开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

时间: 2024-01-23 08:43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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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在天门市人民法院召开汉江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朝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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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朝清指出,2023年,汉江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按照年初制定的《汉江中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各项工作,在重大环资案件审理、精品案件培育、调研宣传活动等各个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今年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团队要继续主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新征程。

他要求,一是要坚持能动司法,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必须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努力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环资审判工作专业化。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强,对于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可以通过类案检索、法答网提问、学习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等做法,准确认定生态环境损害后果,提升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坚持全局观念,实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办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应树立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立足司法审判,强化多元协同共治,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矛盾化解等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机衔接,在解决制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上充分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道,不断增强环境司法保护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会上,仙桃、潜江、天门法院汇报了2023年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中院赔偿办对2023年两级法院环资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参会人员围绕当前环资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展开分析研讨。

会议由中院赔偿办主任陈忠军主持,仙桃、潜江、天门法院分管环资案件审判工作的院领导,两级法院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部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